最新的汽车三包法,最新汽车三包法退换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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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新汽车三包法是什么?
  2. 新能源汽车三包法国家标准
  3. 汽车三包系列知识:汽车三包规定解读概况

2022年新汽车三包法如下所示。

一、进一步加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对经营者提出更加严格的三包责任要求。比如:规定家用汽车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出现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等情形的,销售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选择予以免费换车或者退车。

最新的汽车三包法,最新汽车三包法退换车条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明确销售者为消费者退换车时,应当赔偿消费者的车辆登记费、加装装饰费、相关服务费等损失,通过降低使用补偿系数,进一步减少消费者退换车时向销售者支付的使用补偿费。

要求生产者在三包凭证上明示家用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动力蓄电池容量衰减限值,供消费者在选购车辆时参考;将三包有效期内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或者整车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5日予以换车的限定条件,缩减为4次、30日。

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等经营者不得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对家用汽车产品进行维护、保养的企业,并将其作为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理由;修理者履行三包责任时能够核实购车信息的,应当免除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的义务;消费者遗失三包凭证的,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及时免费补办等。

最新的汽车三包法,最新汽车三包法退换车条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适应产业发展和消费升级需要,扩大家用汽车三包调整范围。

针对家用电动汽车快速发展的情况,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等专用部件质量问题纳入三包退换车条款;对家用皮卡车实施三包,保护皮卡车消费者权益,促进皮卡车行业快速发展;将家用汽车污染控制装置的主要零部件纳入重大质量问题退换车条款,加大对机动车排放污染的防治力度。

三、针对家用汽车三包工作的发展变化,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制度。

最新的汽车三包法,最新汽车三包法退换车条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强化生产者的质量责任,要求生产者不得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销售者、修理者提出的协助、追偿等事项;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对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经营者,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五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借鉴国际通行做法,鼓励有关组织建立家用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机制,便于利用第三方专业***免费为消费者提供公正、专业、便捷、高效的三包争议处理服务,同时降低行政和司法成本等。

2022年新汽车三包法是什么?

2022年新汽车三包法如下所示:

一、进一步加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对经营者提出更加严格的三包责任要求。比如:规定家用汽车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出现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等情形的,销售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选择予以免费换车或者退车。

明确销售者为消费者退换车时,应当赔偿消费者的车辆登记费、加装装饰费、相关服务费等损失,通过降低使用补偿系数,进一步减少消费者退换车时向销售者支付的使用补偿费。

要求生产者在三包凭证上明示家用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动力蓄电池容量衰减限值,供消费者在选购车辆时参考;将三包有效期内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或者整车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5日予以换车的限定条件,缩减为4次、30日。

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等经营者不得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对家用汽车产品进行维护、保养的企业,并将其作为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理由;修理者履行三包责任时能够核实购车信息的,应当免除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的义务;消费者遗失三包凭证的,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及时免费补办等。

二、适应产业发展和消费升级需要,扩大家用汽车三包调整范围。

针对家用电动汽车快速发展的情况,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等专用部件质量问题纳入三包退换车条款;对家用皮卡车实施三包,保护皮卡车消费者权益,促进皮卡车行业快速发展;将家用汽车污染控制装置的主要零部件纳入重大质量问题退换车条款,加大对机动车排放污染的防治力度。

三、针对家用汽车三包工作的发展变化,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制度。

强化生产者的质量责任,要求生产者不得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销售者、修理者提出的协助、追偿等事项;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对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经营者,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五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借鉴国际通行做法,鼓励有关组织建立家用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机制,便于利用第三方专业***免费为消费者提供公正、专业、便捷、高效的三包争议处理服务,同时降低行政和司法成本等。

汽车三包的相关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新能源汽车三包法国家标准

2022年新汽车三包法:家用汽车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出现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等情形的,销售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选择予以免费换车或者退车。

销售者为消费者退换车时,应当赔偿消费者的车辆登记费、加装装饰费、相关服务费等损失;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等专用部件质量问题纳入三包退换车条款;对家用皮卡车实施三包,将家用汽车污染控制装置的主要零部件纳入重大质量问题退换车条款。

汽车三包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应当具有中文的产品合格证或相关证明以及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随车文件。产品使用说明书应当符合消费品使用说明等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家用汽车产品所具有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在相关标准中没有规定的,其性能指标、工作条件、工作环境等要求应当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明示。

三包凭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品牌型号、车辆类型规格、车辆识别代号(VIN)、生产日期;生产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客服电话;销售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等销售网点资料、销售日期;修理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等修理网点资料或者相关查询方式。

汽车三包系列知识:汽车三包规定解读概况

一、根据国家质检局发布的《家用汽车产品维修、更换和退货责任规定》第20条自卖方开具购买***之日起60天内或3000公里内,如果国内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制动系统、车身裂纹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卖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二、具体分析如下:

针对新能源汽车,汽车“新三包”规定中,要求生产者将家用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品的动力蓄电池在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内的容量衰减限值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同时,新规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作为与发动机、变速器并列的家用汽车主要零部件,纳入免费更换总成的规定范围。自销售者开具购车***(或者交付产品)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主要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修理者应当免费更换。

此外,新规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与其主要零件反复发生的质量问题纳入退换车条款。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法律依据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七条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之日起计算。第十八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生产者明示的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第十九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修理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至完成修理之时止。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

2013年10月1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正式实施。实践证明,《汽车三包规定》在落实经营者三包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倒逼汽车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1年7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第43号令,公布了新修订的《汽车三包规定》,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在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汽车三包规定》的基础上,适应汽车产业发展和消费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扩大调整范围、严格三包责任、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较大幅度修改。

修订前的《汽车三包规定》共9章48条,修订后的《汽车三包规定》分为总则、经营者义务、三包责任、争议的处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共42条。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依据、调整范围、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的承担主体、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家用汽车产品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技术机构的工作。第二章经营者义务,主要规定了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按照汽车三包制度的要求执行出厂检验、信息备案、交付修理记录等义务。第三章三包责任,主要规定了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限和包修期限、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条件、家用汽车产品更换退货的补偿标准和消费者损失赔偿的要求、三包责任转移、三包责任免除条件以及三包退换车再次销售和其三包责任的相关要求。第四章争议的处理,主要规定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的途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经营者和消费者在争议处理过程中的权利义务、鼓励建立第三方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机制等内容。第五章法律责任,主要规定了经营者违反本规定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主要对本规定涉及的用语进行了定义或者说明,明确了有关配套标准和规章生效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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