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法退换车条件是:
1、安全性能故障累计2次修理,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安全性能故障;
2、发动机和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发动机和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
3、转向系统和制动系统及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和购车,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扩展资料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百科百科—汽车三包政策
汽车新三包法规定退车
汽车三包法退换车条件如下: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扩展资料: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二条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的,销售者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更换新的合格的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更换的,销售者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更换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
第二十三条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
中国网——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新三包法下退车的详细标准如下:
1.三包法有效期: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汽车三包有效期不得少于2年或者5万公里,保修期不得少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万公里。
2.7天退换货标准: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电池、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和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
3.60天退换货标准: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自三包生效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3000公里内,因质量问题导致转向系统失灵、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动力电池起火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和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
不适用退车标准:购车后60天或3000公里内,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驱动电机等主要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只能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驱动电机,不能申请退车。
百万购车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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