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车环保标志查询-上海 汽车环保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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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高分请教上海牌照和外的牌照的环保标志问题

因为汽车环保标志,是国家发放的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分级标志,有**和绿色两大类,按照车型和排放标准进行审核,然后发放。目的是为了进行节能减排检查和汽车定期环保检查的需要。区别如下:

1,汽油车:符合国家机动车第一阶段排放标准(“国Ⅰ”)或以上排放标准的在用汽车核发绿色环保标志;不符合国家机动车第一阶段排放标准(“国Ⅰ”)或以上排放标准的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标志。

2,柴油车:符合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国III”)或以上排放标准的在用汽车核发绿色环保标志;不符合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国III”)或以上排放标准的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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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扩展资料:

分类标准如下:

1,2000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微/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北京为1999年1月1日前登记注册,上海为1999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2001年10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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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3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2001年9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3,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轻型载客汽车;2009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轻型载货汽车;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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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汽车环保标志

高分请教上海牌照和外的牌照的环保标志问题

最新消息——

上海市环保局7月1日发布通知,放开原有限制,允许本市环保检验机构接受外省市环保部门委托,对外牌车发放环保标志。

通知规定,外省市号牌车辆持注册地环保部门的委托书、《机动车登记证》等文件材料,在机动车定期检验完成后,可以在本市申领环保标志。对于此前已在上海完成定期检验,仍在检验有效期内,但尚未申领环保标志的,可持注册地环保部门出具的委托书和《机动车登记证》,直接在本市任一年检站申领环保标志。在本市申领的标志遗失或损坏的,也可申请补换发。

申领地点——

第一征稽所:半淞园路589-601号

第二征稽所:龙吴路17号

第三征稽所:曹杨路1040弄1号3楼

第四征稽所:会文路50号3楼

第五征稽所:曲阳路851弄9号c幢

闵行区征稽所:友东路358号

浦东新区征稽所:祖冲之路1530号

南汇征稽所:沪南公路9845号

奉贤区征稽所:航南公路5858号

金山区征稽所:松南支路48号

松江区征稽所:永丰街道周星村600号

青浦区征稽所:青松路134号

嘉定区征稽所:北门环城路1555号

宝山区征稽所:江杨北路218号

崇明县征稽所:城桥镇朝阳门路11号10楼

吴淞征稽站:同泰路128号301室

于申领汽车环保标志 《详细实用》(上海牌照篇)

1、“环保标志”发放、车辆鉴别的时间怎样安排的?

根据高污染车辆限行措施实施方案,本市将对尾气排放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发放“环保标志”,具体安排如下:

2006年1月20日起,向本市牌照客车以及在本市逗留7天以上和长期在沪的外省市牌照客车(悬挂沪C号牌、教练车号牌的车辆除外)发放“环保标志”,同时开始受理车辆鉴别工作;

各类货运车“环保标志”的发放工作另行通知。

2、悬挂本市牌照的车辆怎样申领“环保标志”?

(1)可直接申领“环保标志”的车辆确定原则

根据《通知》规定,以下车辆可直接申领“环保标志”:

①1999年7月1日以后上牌的6座以下轻型客车;

②2001年9月1日以后上牌的所有柴油车;

③2001年10月1日以后上牌的总质量小于等于3.5吨的轻型客车、载货汽车;

④2003年7月1日以后上牌的总质量大于3.5吨的重型汽油车。

(上述各类车辆的上牌日期是指车辆注册登记日期,以下同)

(2)申领程序

对符合以上确定原则的在用车辆,请车主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到车辆管辖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设立的56个服务点直接申领“环保标志”,无需驾车前往。

新车的“环保标志”将在注册登记时一并发放。

(3)申领时车主需要提供的材料

单位车辆:车辆行驶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经办人员有效***件的原件和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私人车辆:车辆行驶证、车主有效***件的原件和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有效***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4)申领地点、联系电话及服务时间

管辖地

申领地点

联系电话

浦东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6检测站(华夏东路2005号)

28946542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27检测站(行南路601号)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32检测站(杨高南路2885号)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35检测站(龙东大道金丰路99号)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39检测站(崮山路930号)

黄浦

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交警支队车宣科(天津路26号)

63280123-33692

静安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交警支队车宣科(南京西路1550号)

62898307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24检测站(府村路409号)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25检测站(宁夏路706号)

卢湾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3检测站(开平路75号)

63045725

徐汇

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交警支队车宣科(龙吴路2138号)

64966568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4检测站(宛平南路底百步桥)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42检测站(张虹路150号)

长宁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9检测站(可乐路198号,原仙霞西路818号)

62908234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28检测站(绥宁路561号)

普陀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交警支队车宣科(府村路125号)

62245002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11检测站(千阳路333号)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44检测站(桃浦东路838号)

闸北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10检测站(万荣路1298号)

56659910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45检测站(广中西路777弄16号)

虹口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交警支队车宣科(水电路1888号)

65600057-32830

杨浦

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交警支队车宣科(政肃路198号)

65430723-31690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14检测站(海州路18号)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29检测站(源泉路105号)

宝山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1检测站(宝杨路2058号)

56121668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46检测站(逸仙路3945号)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47检测站(罗店镇月罗路2728号)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48检测站(蕴川路516号)

闵行

上海市交通安全教育学校闵行分部(平山路44号)

64357312

嘉定

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交警支队车宣科(环城路2500号)

69989123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23检测站(嘉安公路2599号)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37检测站(曹安公路3***0号)

嘉定区投资服务和***中心(嘉戬公路118号)

金山

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交警支队车宣科(石化地区隆平路719号)

57946888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16检测站(朱泾亭枫公路4089号)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18检测站(石化地区新凤山路55号)

青浦

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交警支队车宣科(沪青平公路5540号)

39200212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20检测站(青安路895号)

松江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19检测站(松东路337号)

57745723

奉贤

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交警支队车宣科(航南公路5950号)

57426129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13检测站(沪杭公路1079号)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52检测站(奉城镇南奉公路218号)

南汇

上海市公安局南汇分局交警支队车宣科(川南奉公路6116号)

58021107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7检测站(沪南公路4828号)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30检测站(沪南公路9847号)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51检测站(远东大道白玉兰大道路东)

崇明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17检测站(崇明城桥镇育麟桥路2***号)

69620708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36检测站(崇明新河镇新申路807号)

宝江

上海市公安局宝江分局交警支队车宣科(湄浦路331号)

26647549

机场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49检测站(浦东)(护航路789号)

68343236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49检测站(虹桥)(迎宾二路83号)

海港

上海市公安局海港分局交警支队车宣科(黄埔路112号)

63931643

梅山

上海市公安局梅山分局交警大队(南京市雨花台区新建梅山生活区)

025-86366548

化工

上海市公安局化工分局(上海化学工业区北河路88号)

67120707-61967

保税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41检测站(美盛路128号)

58665188

市属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车辆管理所(沪南公路2638号)

58123456-54832

服务时间:自1月20日起,每天8:30~16:00

(春节期间1月29日~1月31日不受理)

5、哪些车辆可以申请车辆鉴别?

对在实施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前注册登记的本市牌照和外省市牌照在用机动车,如果车辆在出厂时确实具备三元催化转换器、闭环电喷等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排放标准所必需的排污控制装置,车主可以提出鉴别申请,到市环保局委托的鉴别机构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别。符合技术要求的,予以核发“环保标志”。

(1) 可以申请技术鉴别的车辆范围:

根据我国汽车工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汽车工业技术部门对国内汽车制造技术配置情况的调查结果,我国国产汽车各类车型在以下时间范围内上牌的车辆有可能符合国家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的要求,可以申请鉴别:

①1999年1月1日至6月30日间上牌的6座以下轻型客车;

②2001年1月1日至8月31日间上牌的所有柴油车;

③2001年1月1日至9月30日间上牌的总质量不大于3.5吨的轻型载客、载货汽车;

④2003年1月1日至6月30日间上牌的总质量大于3.5吨的重型汽油车。

在此之前上牌的各类国产车和19***年10月1日前上牌的各类进口车,由于受到各种技术、条件的限制,一般不具备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的配置要求。请此类车辆车主尽量不要盲目前去进行鉴别,以免浪费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

(2) 申请鉴别时车主需要提供的材料

单位车辆:车辆行驶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经办人有效***件的原件和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私人车辆:车辆行驶证、车主有效***件原件和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有效***件原件和复印件。

(3)各鉴别机构的地址、联系电话及服务时间:

① 本市牌照车辆按属地化原则,到各区县的鉴别机构进行鉴别。地址如下:

管辖地

鉴别机构

地址

联系电话

宝山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1检测站

宝山区宝杨路2058号

56127376

黄浦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2检测站

汶水东路937号

56774385

卢湾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3检测站

卢湾区开平路75号

63045725

徐汇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4检测站

徐汇区宛平南路底百步桥

64383311-5616

闸北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45检测站

广中西路777弄16号

56035595

普陀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11检测站

千阳路333号

52704317

奉贤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13检测站

奉贤区南桥镇沪杭公路1079号

57422223

金山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16检测站

金山区朱泾镇亭枫公路4089号

57315177

崇明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17检测站

崇明县城内育麟桥路2***号

69620272

松江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19检测站

松江区松东路337号

57745056

青浦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20检测站

上海市青浦区青安路895号

59202348

嘉定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23检测站

上海嘉定嘉安公路2599号

69168618

静安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24检测站

上海市普陀区府村路409号

52040688

长宁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28检测站

上海***宁区绥宁路561号

62387999

杨浦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29检测站

杨浦区源泉路105号

55803196-808

南汇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30检测站

上海南汇沪南公路9847号

58003658

闵行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33检测站

老沪闵路2388号

64580043

虹口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34检测站

虹口车站南路261号

65440199-3003

浦东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35检测站

浦东金丰路99号

58586789

保税区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41检测站

外高桥保税区美盛路128号

58660517

宝钢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12检测站

丁家桥宝钢三号门内

26646787

机场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49检测站

浦东国际机场护航路789号

68343390

梅山

南京梅山检测站

南京市中华门外新建

025-86365409

各鉴别机构统一服务时间:

自1月20日起, 每天8:30~16:00

(春节期间1月29日~1月31日不受理)

6、如果对鉴别结论不服,该怎么办?

如果车主对车辆鉴别的结论不服,可凭鉴别机构发放的《机动车排放控制鉴别结论单》和车辆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环保局委托的鉴定单位提出申请,***用简易工况法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状况进行检测鉴定。检测结果符合排放控制限值的,予以核发“环保标志”。

检测鉴定单位:上海鸿舸机动车排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银都路1258号(近虹梅南路)

服务时间:自2月6日起,8:30~16:00(国定节***日不受理)

7、高污染车辆能否通过改装获得“环保标志”?

本市对上述高污染车辆改装不予认可。

8、车辆“环保标志”遗失能否申请补发?

本次“环保标志”的发放,原则上是“一车一证,遗失不补”,车主在领到“环保标志”后应立即按规定粘贴在车辆的指定位置。如果确因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损毁等特殊原因,车主应凭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处理凭证和相关证明申请补发。本地车辆车主可向车辆管辖地的区县交警支(大)队申请补发“环保标志”,外省市车辆可统一到市市政公路部门第三养路费征稽所申请补发“环保标志”。

9、有关情况咨询:

为了使高污染车辆限行措施能够顺利实施,市环保局将通过环保网站和各种媒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同时,自1月17日起市环保局还将开通电话。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可以通过***.sepb.gov.cn网址查询,也可以拨打以下电话:

021-64695377 (8:00~22:00)

021-12369 (22:00~次晨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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